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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起食用野生动物市场将彻底取缔撤销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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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月7日起,全国范围内的食用野生动物市场和交易将被彻底取缔。凡是从事以食用为目的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都要撤销。

这意味着,全国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交易、流通和消费市场将迎来有史以来最为剧烈的“地震”。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下称《决定》)的要求,林草、公安、市场监管、网络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将对野生动物交易市场、餐馆饭店等场所进行巡查暗访,对网络交易平台、运输线路监测追踪,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的野生动物交易及相关行为,斩断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利益链条。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的部署,各级林草部门将全面清理规范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从业机构,彻底取缔食用野生动物市场和交易。国家林草局6日明确,凡是从事以食用为目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须撤回并注销所核发的许可证件或文书,并停止以食用为目的的出售、运输野生动物等活动。

同时,全面加强非食用性利用野生动物的审批和监管,防止偷食、滥用、虐待等违法和不当利用方式,坚决杜绝假冒人工繁育名义非法从野外猎捕野生动物的行为。一旦发现任何违反法律和《决定》食用或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野生动物等行为,严格按规定惩处。

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6日召开的工作会议上,国家林草局局长张建龙表示,将对有关法规制度进行一次全面的梳理,对配套法规、制度不健全或与《决定》不相符的,争取立法机关及早进行修改和完善。加快调整《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扩展保护管理范围。

张建龙说,将推进《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修订,抓紧制定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专用标识等配套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省级林草主管部门也要争取地方立法机关及时研究修订地方保护法规,提升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

第一财经记者从国家林草局了解到,已要求各地林草部门集中调配力量,在野生动物重要分布区、栖息地实行分区划片,明确保护责任,加大巡护看守力度,严厉打击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活动。同时发挥野生动物保护组织、社会团体和广大志愿者的作用,建立有奖举报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公众自觉抵制、主动举报滥食野生动物行为。

6日,江西、黑龙江等多地林草部门已开始动手准备。第一财经记者拿到的江西省林业局当日印发的《关于开展排查清理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利用产业工作的紧急通知》称,决定对全省现有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利用产业进行全面排查清理,立即回收销毁经营利用许可证,全面清理排查人工繁育产业。

根据该紧急通知确定的时间表,各县(市、区)林业局收到通知后,要立即组织力量,全面梳理辖区范围内所有的单位或个人持有的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并于3月1日前将其全部收回,逐一登记造册(登记造册表详见附件1)并予以销毁;对辖区内所有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利用单位或个人逐一进行清理排查,提出处置意见。

该紧急通知还要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依法依规对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加强监管,坚决取缔没有人工繁育许可而在进行驯养繁育的、有人工繁育许可但没有开展人工繁育活动的或超范围驯养繁育的单位或个人;对没有在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就开展繁育利用活动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对于开展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活动不规范的要做好督促整改。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6日已要求全省各级林草部门,对违反相关法律规定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行为“加重”处罚。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

今天(7日)下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也将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贸易工作情况。

在月8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局长杨红灿介绍,从1月1日到月6日,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经营场所.8万个次,监测电商平台、网站49.1万个次,停业整顿市场及经营户余家,督促下架、删除、屏蔽信息7.7万条。联合林草、农业等部门风控隔离饲养繁育场所余个,并查办了一批案件。

这些陆生野生动物不能再吃吃了就违法!(附名录)

很多人疑问,到底哪些陆生野生动物不能再吃了?其实只要记住一句话,所有陆生野生动物都不能食用,人工养的也不行,但家畜家禽类除外。

比如,猪、牛、羊、鸡、鸭、鹅等比较常见的家畜家禽,再比如一些动物(如兔、鸽等),其人工养殖利用时间长、技术成熟,从业人员具有一定规模。这些列入畜牧法规定的“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动物,也属于家畜家禽,对其养殖利用包括食用等,适用畜牧法的规定进行管理,并进行严格检疫。

除此之外,都不能吃了。第一财经记者从国家有关部门了解到,不能吃而目前又正在进行商业性经营利用的驯养繁殖野生动物大致有54种(最终以有关部门公布的名录为准)。其中有13种早在年就明确规定“仅供观赏”。

这些不能吃的陆生野生动物按“纲”分类:

“兽纲”有14种,包括貉、银狐、北极狐、水貂、果子狸、野猪、梅花鹿、马鹿、花鼠、仓鼠、麝鼠、毛丝鼠、豚鼠、海狸鼠。

“鸟纲”有5种,包括非洲鸵鸟、大美洲鸵、鸸鹋、疣鼻栖鸭、绿头鸭、环颈雉、火鸡、珠鸡、石鸡、蓝孔雀、蓝胸鹑、鹌鹑、鸡尾鹦鹉、虎皮鹦鹉、费氏牡丹鹦鹉、桃脸牡丹鹦鹉、黄领牡丹鹦鹉、白腰文鸟、黑喉草雀、七彩文鸟、橙颊梅花雀、红梅花雀、禾雀、栗耳草雀、金丝雀。

“爬行纲”有6种,包括巴西龟、鳄龟、中华鳖、尼罗鳄、湾鳄、暹罗鳄。

“两栖纲”有4种,包括中国林蛙、黑龙江林蛙、猪蛙、虎纹蛙。

“蛛形纲”有1种,为蝎子,别名“全虫”。

“昆虫纲”有3种,包括双齿多刺蚁、大黑木工蚁、黄猄蚁。

“多足纲”有1种,蜈蚣,别名“天龙”。

有专家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禁止食用上述驯养繁殖类野生动物,势必会对相关产业和养殖户产生收益产生影响,但有利于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决定》明确,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指导、帮助受影响的农户调整、转变生产经营活动,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补偿。

来源: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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